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第七届全国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教指委发202501号)的工作要求,经各单位申报、研究生院审核、校外和校内专家组评审,按照限额拟推荐10个案例参加全国教指委评审,现将拟推荐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月4日—7月8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研究生院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联系方式。
联系人:孟媛 电话:83656960 邮箱:mengyuan@jsnu.edu.cn。
第七届全国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征集校内遴选拟推荐名单.pdf
研究生院
2025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