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保证我校研究生教育和学位论文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参照江苏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现就拟定的《江苏师范大学博士和硕士学位授予规定(征求意见稿)》(附件1)进行征求意见工作。
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组织本单位研究生指导教师认真讨论上述文件,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填写《江苏师范大学博士和硕士研究生学位授予规定征求意见表》(附件2),于10月23日前上交到研究生院学位与培养办公室(纸质版加盖培养单位公章,电子稿发送至指定信箱),以便整理修订文件后,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联系人:杨柳,电子邮箱:yangliu@jsnu.edu.cn。
江苏师范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10月12日
附件1:江苏师范大学博士和硕士学位授予规定(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2:江苏师范大学博士和硕士研究生学位授予规定征求意见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