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现有学位授权点指导教师情况摸底调查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7-05-16 浏览:3268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因申请博士点授权单位的需要,现就我校现有学位授权点指导教师情况进行摸底调查。请各培养单位认真填写《江苏师范大学现有学术学位授权点指导教师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1)、《江苏师范大学现有专业学位授权点指导教师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2)和《江苏师范大学现有博士学位授权点指导教师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3)。

填表要求如下:

1. 表中涉及的人员均指人事关系隶属我校的在编人员以及与我校签署全职工作合同(截至20161231日合同尚在有效期内)的研究生指导教师(含外籍教师),兼职人员不计在内。

2. 《江苏师范大学现有学术学位授权点指导教师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1)中的招生学科代码、招生学科名称和研究方向名称,根据《江苏师范大学2017年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4)的内容填写。按照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二级学科学位授权点的顺序,依次列出各学科的所有指导教师。

3. 《江苏师范大学现有专业学位授权点指导教师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2)中的专业类别、专业代码、招生专业名称和研究方向名称,根据《江苏师范大学2017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5)的内容填写。按照专业代码的顺序,依次列出各专业学位的所有指导教师。

4. 特需博士人才培养项目指导教师情况,请填写《江苏师范大学现有博士学位授权点指导教师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3)。

5. 同一个教师在同一个一级学科下不同方向招生的,只填写一个招生方向(即同一个教师在同一个一级学科统计中只出现一次);同一个教师在不同学科(专业)招生的,请选择主要学科(专业)或次要学科(专业)分别填写,原则上同一个教师只选择一个主要学科(专业)。

6. 一级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跨学院招生的,由招生学院按研究方向分别填写。

7. 在备注处选择“是”“否”骨干教师,每个学科(专业)按照研究方向选择3位骨干教师,原则上同一个教师只在一个研究方向担任骨干教师。

请于2017519日上午 11:30前将《江苏师范大学现有学术学位授权点指导教师基本情况汇总表》、《江苏师范大学现有专业学位授权点指导教师基本情况汇总表》和《江苏师范大学现有博士学位授权点指导教师基本情况汇总表》纸质版(分管院长签字,加盖单位公章)报至研究生院2#203室,同时将电子稿(学院名称_江苏师范大学现有学位授权点指导教师基本情况汇总表)发送至指定信箱。

联系人:吕艳,电话83536313(短号6313

联系信箱:273924127@qq.com

附件1:江苏师范大学现有学术学位授权点指导教师基本情况汇总表.xlsx

附件2:江苏师范大学现有专业学位授权点指导教师基本情况汇总表.xlsx

附件3:江苏师范大学现有博士学位授权点指导教师基本情况汇总表.xlsx

附件4:江苏师范大学2017年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xls

附件5:江苏师范大学2017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xls  

学科办,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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