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度第二学期研究生教学任务安排工作的通知

作者:研究生院  时间:2018-01-05 浏览:5827

各学院:

为确保研究生培养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2017-2018学年度第二学期研究生公共课及专业课教学任务安排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7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公共课已经排定(分别见附件12),请各学院及时通知相关研究生,并督促其按照要求选课。选课时间从2018110日(周)上午9:00112日(周)上午9:00退选、改选时间为2018115日上午9:00至下午3:00因重修、学籍异动等问题没能正常选课的同学,请于112日下午5:00将《江苏师范大学研究生选课结果变更申请表》(附件3)送至研究生院2#201办公室115日由研究生院统一处理之后不再处理选课结果变更申请

二、2018年春季学期开设两个批次(第一批次上课时间第1-6周、第二批次上课时间第9-14周)、共25个班级的研究生公共选修课,面向全校全日制研究生开放,具体课程信息见附件4两个批次课程上课内容一致,请各位研究生结合各自培养计划(须征求导师意见)、个人兴趣及空余时间按需选课。如某门课程选课人数低于40人,则取消开班,不再另行通知,请各位研究生于116日之后查询个人课程表。特别提醒:每门课程设置课程容量上限人数,学生登陆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后,按照先选先得的原则选课上课。研究生院以后每个学期均会开设不同的选修课,本次未选上的研究生,请在其他学期继续选修。

三、请承担研究生培养任务的单位根据公共课时间情况安排下学期专业课,并在119日之前将任课教师、上课时间地点等录入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

四、本学期研究生教室仍实行全校性大流动。因研究生公共英语课实行小班教学,23号楼C座教室应首先满足研究生公共课的教学任务。各培养单位根据教室空余使用时间合理安排专业课,具体教室使用分配情况另行公布。各单位之间的教室可以互借,但不得未经同意私自使用其他单位的研究生教室。教室剩余时间的使用由研究生院统一安排。未提前申请教室的研究生培养单位自行解决研究生专业课教室。

五、课表排定后,不得随意更改。如有变更,请至少提前2天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填写调课申请单,经学院及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研究生院将根据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课表安排研究生教育督导组对公共课、专业课上课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

如有其他疑问,请咨询兰杰老师(2#20183403082)。

附件1:2017-2018-2学期学术学位研究生公共课程安排表.xlsx

附件2:2017-2018-2学期专业学位研究生公共课程安排表.xlsx

附件3:研究生选课结果变更申请表.docx

附件4:2017-2018-2学期研究生公共选修课程安排表.xlsx

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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