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参加我校复试考生的提醒

作者:研招办  时间:2020-05-10 浏览:21036

       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复试前须征得定向就业单位同意, 并提交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以定向就业方式攻读硕士研究生的证明。被录取前与我校、定向就业单位签订定向就业三方协议,毕业后派遣至定向单位就业。原则上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考生依靠提供虚假材料获得复试资格属于作弊行为。在任何阶段发现考生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我校均有权取消相关考生复试、录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