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享受加分政策考生提交证明材料的通知

作者:研招办  时间:2020-04-18 浏览:8474

各相关考生:

根据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相关政策规定,有如下情况享受加分政策:

1.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3.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请报考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且符合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务必2020428前将证明材料纸质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相关证明或证书复印件等)通过顺丰快递或邮政EMS寄送至江苏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我校将对考生提供的加分项目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核实,审核无误后将予以加分。若加分后仍未达到国家规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则无须提交材料。逾期未申请未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不再受理,若因此造成不能复试,责任由考生自负

 

邮寄地址:江苏省徐州市铜山新区上海路101号钟楼2#204室

联系部门:江苏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21116

联系电话:0516-83500192

江苏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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