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江苏师范大学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苏师大研〔2023〕23号)的要求,现将2026-2027学年度第一学期申请设置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设岗原则
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应当符合相关规定,工作性质和内容适宜研究生参与,岗位安排应以不影响研究生学业为前提,并合理控制工作时间和工作量。
二、设岗范围及条件
(一)助研岗
助研岗是为研究生参与教师的科研工作而设立的岗位,主要承担科学实验、工程设计、文献检索、程序编制、设备维修与调试、社会调查等工作。教师在科学研究过程中需研究生参与的,可申请设置助研岗。助研岗位津贴由聘用教师从其科研项目经费中支付。
(二)助教岗
助教岗是为研究生协助课程主讲教师从事教学辅导、答疑、批改作业、上习题课、协助指导实验和生产实习等,或指由学校按照上级文件要求选派至江苏省对口支援地区开展支教实践工作的全日制在籍在读研究生而设立的岗位。各用人单位根据课程难度和实际需要提出申请,研究生院会同教务部、计划财务处根据各用人单位研究生助教的设岗申报数、开课情况、课程性质以及当年可聘用助教的数量进行总量调控,助教岗位(不含支教岗)在泉山校区、云龙校区设岗,总体数量原则上不超过38个。优先满足全校公共课和本单位开设的本科专业核心课程设岗需求,课程人数原则上不得低于30人。具有高级职称或有博士学位的中级职称教师方可申报且原则上只能申请1个助教岗位。每个学院助教岗的申请课程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3门次。支教岗数量由研工部根据上级文件规定、受援学校需求和我校实际进行总量调控,不占用学院助教名额。
(三)助管岗
助管岗是为研究生参与部门和直属业务单位的行政管理、实验室管理、学生咨询服务等工作而设立的岗位。用人单位根据工作实际需要设置助管岗,研究生院会同人事处根据各申报设岗单位现有编制情况等进行总量调控,助管岗位总体数量原则上不超过30个。学院、各级各类科研机构不设助管岗。
(四)学生辅导员岗
学生辅导员岗是指研究生兼任学生辅导员或担任校级研究生组织负责人,协助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事务管理等而设立的岗位。学生工作处负责汇总各学院学生辅导员设岗申请,提出设岗建议方案,学生辅导员岗位(不含校级研究生组织负责人)总体数量原则上不超过22个。担任校级研究生组织负责人的学生辅导员岗位数量由研工部根据上级文件规定和我校实际进行总量调控,不占用学院学生辅导员名额。
(五)聘任期限和工作时间
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的工作时间原则上每周不多于三个半天,聘任期限一般为一学期。
(六)岗位设置方式
鼓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筹经费设立研究生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岗位。设岗单位应将岗位设置情况报研究生院备案,经审核通过后,由研究生院统一颁发“三助一辅”岗位聘书。
校“三助一辅”工作小组(研究生院)根据各单位设岗需求,对“三助一辅”岗位数量进行总体统筹和相应调整。
三、岗位申请与审核
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提出相应的岗位设置申请。
(一)申请设置助研、助教、助管岗位
申请设置助研、助教岗位的导师以及申请助管岗位的有关部门须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并按照要求录入相关信息,打印《研究生助研/助教/助管岗位设置申请表》(填报流程见附件1)。
(二)申请设置学生辅导员岗位
学生工作处根据学院辅导员实际情况,测算学生辅导员岗位并提出设岗申请,填报《2026-2027学年度第一学期学生辅导员岗位需求汇总表》(见附件2)。
(三)审核公布
7月上旬,研究生院会同有关职能部门提出设岗建议,经校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小组会议充分讨论确定后,公布“三助一辅”岗位设置信息。
四、工作要求
(一)材料填报及报送
各单位应认真填写岗位申请表及汇总表,确保信息完整、准确;涉及签字的,须由本人亲笔签名。请于6月30日前将申请表、汇总表纸质版签字盖章后送至泉山校区35号楼307办公室。
(二)岗位任职限制
全日制研究生在读期间,担任助教、助管、学生辅导员岗位原则上不超过2次。
联系人:方如萍;联系电话:83656227。
附件2.2026-2027学年度第一学期学生辅导员岗位需求汇总表.xlsx
研究生院
2026年6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