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2025-2026学年度第二学期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聘期将于7月10日结束,为进一步规范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管理,保障岗位津贴正常发放,根据《江苏师范大学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苏师大研〔2023〕23号)工作要求,决定开展2025-2026学年度第二学期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与等次
(一)考核内容
考核重点为研究生在岗期间的实际工作表现,主要包括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完成工作情况等方面。
(二)考核等次
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
优秀等次:须在合格人员中择优产生,综合考量工作表现、《“三助一辅”工作手册》记录情况以及在研究生“三助一辅”优秀作品征集活动中的参与情况。优秀等次须经本人申请、提交支撑材料、设岗单位推荐、校“三助一辅”工作小组评审等程序确定,优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5%。
合格等次:工作表现较好,能够履行工作职责并完成岗位工作任务。
不合格等次:不能履行工作职责,工作表现较差;在岗期间违反校纪校规并受到学校处分;或连续无故缺勤3次以上。
二、考核程序
(一)个人申请
承担“三助一辅”工作的研究生须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按要求完成相关信息填报(填报流程见附件),打印《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考核表》,连同《“三助一辅”工作手册》一并提交至设岗单位。
申请优秀等次的研究生,还须同时提交《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优秀等次申报表》及相关佐证材料。
(二)单位考核与推荐评定
各设岗单位依据有关规定,对本单位在岗研究生开展考核,确定考核等次。申请优秀等次的,由设岗单位审核推荐、报校“三助一辅”工作小组评审确定。
(三)岗位酬金发放
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研究生,其岗位酬金将于暑假期间统一发放。
三、工作要求
(一)严格组织考核
各设岗单位要高度重视考核工作,严格按照规定开展考核工作,认真审核有关材料,确保考核工作有序开展。
(二)按时报送材料
请各设岗单位于2026年6月30日前,将以下材料(均须报送纸质版)报送至泉山校区35号楼307办公室。
1.《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考核表》;
2.《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考核汇总表》;
3.拟推荐优秀等次人员的《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优秀等次申报表》《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优秀等次申报汇总表》并附《“三助一辅”工作手册》及相关佐证材料。
联系人:方如萍;联系电话:83656227。
研究生院
2026年6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