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消李震宇和罗欢硕士研究生学籍的公示

作者:  时间:2022-06-20 浏览:8895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第三十条和《江苏师范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2021年修订)》(苏师大研〔2021〕15号)第四十条规定,公共管理与社会学院2016级公共管理(MPA)专业李震宇和教育科学学院(教师教育学院)2017级小学教育专业罗欢,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含休学、保留学籍)内未完成学业,予以退学处理。经学院核查、研究生院审核,并报请校长办公会研究同意,拟对李震宇和罗欢作退学并取消学籍处理。

如对本处理意见有任何异议,请在10日之内(2022年6月30日之前)向江苏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提出书面申诉。公示期满,学校将发文作退学并取消学籍处理。

联系人:吕艳,联系电话:0516-83656220,邮箱:lvy@jsnu.edu.cn

特此公示。

 

 

研究生院

2022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