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级研究生新生入学教育工作的通知

作者:研究生院  时间:2016-09-07 浏览:1869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帮助研究生新生尽快适应研究生生活、完成角色转换,现研究决定在2016级研究生中开展入学教育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育内容

  研究生新生入学教育由研究生院和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共同组织实施,分工如下:

(一)研究生院

1.安全教育

时 间

地 点

参加学院

910

8:30-1000

敬文报告厅

外语学院、历旅学院、数统学院、化工学院、生科院、语科院、传媒学院、机电学院、电气学院、美术学院、智慧教育学院。

910

10:10-1140

敬文报告厅

哲管学院、法学院、商学院、地测规学院、教科院、体育学院、文学院、物电学院、音乐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2.运动健康教育

时 间

地 点

参加学院

911

8:30-1000

敬文报告厅

外语学院、历旅学院、数统学院、化工学院、生科院、语科院、传媒学院、机电学院、电气学院、美术学院、智慧教育学院。

911

10:10-1140

敬文报告厅

哲管学院、法学院、商学院、地测规学院、教科院、体育学院、文学院、物电学院、音乐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3.图书资源利用

时 间

地 点

参加学院

91114:30-1600

敬文报告厅

外语学院、历旅学院、数统学院、化工学院、生科院、语科院、传媒学院、机电学院、电气学院、美术学院、智慧教育学院。

91116:10-1740

敬文报告厅

哲管学院、法学院、商学院、地测规学院、教科院、体育学院、文学院、物电学院、音乐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4.心理健康教育

时 间

地 点

参加学院

912

18:00-19:30

敬文报告厅

外语学院、历旅学院、数统学院、化工学院、生科院、语科院、传媒学院、机电学院、电气学院、美术学院、智慧教育学院。

912

19:40-21:10

敬文报告厅

哲管学院、法学院、商学院、地测规学院、教科院、体育学院、文学院、物电学院、音乐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5.综合教育

时 间

地 点

参加学院

913

18:00-19:30

敬文报告厅

外语学院、历旅学院、数统学院、化工学院、生科院、语科院、传媒学院、机电学院、电气学院、美术学院、智慧教育学院。

913

19:40-21:10

敬文报告厅

哲管学院、法学院、商学院、地测规学院、教科院、体育学院、文学院、物电学院、音乐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二)各培养单位

  各学院根据本单位特点和需要,召开师生见面会、新老生经验交流会和专题讲座,对研究生开展相关教育:

1.学科概况介绍。结合实际介绍本单位研究生教育的发展历程,重点介绍学科建设等方面的情况。

    2.研究生专业学习介绍。结合本学科特点,重点介绍研究生学习、科研、实习(实践)的各项要求,指导研究生选择导师,合理安排学习时间,制定学习计划。

    3.研究生职业规划与就业情况介绍。介绍本单位近年来研究生毕业去向,分析研究生就业形势,指导研究生合理进行职业规划。

  4.新生入党教育。对研究生新生进行党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介绍我校学生党员发展办法和程序。

    5.组织新生学习《研究生手册》,对研究生开展校规校纪教育,鼓励研究生积极参加各项学生活动,积极参加体育锻炼等。

二、工作要求

    1.各培养单位应把入学教育作为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环节,高度重视,专人负责,做到有计划、有内容、有实效。请各单位于98日下午下班前将本单位新生入学教育计划交至研究生院。

    2.研究生院层面的新生入学教育要求所有研究生新生必须参加,请各培养单位务必通知到每一位研究生。

    3.培养单位入学教育在9月份完成,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和研究生特点,组织好研究生新生入学教育活动并及时总结经验。活动结束后,将活动总结交至研究生院。

联系人:李荣婧;联系电话:83403117

电子邮箱:lirongjing@jsnu.edu.cn

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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