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研究生培养学院:
根据《省教育评估院关于2019年开展全省硕士学位论文抽检评议工作的函》(苏教评院函〔2019〕32号)的通知要求,江苏省教育评估院于2019年10月11日,通过电子摇号形式产生了抽检评议论文名单,共抽检我校43篇2018年下半年和2019年上半年授予学位的研究生学位论文,现将报送被抽检的研究生学位论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检名单
2019年我校被抽检研究生学位论文共计43篇,其中学术学位17篇,专业学位论文26篇,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报送材料
(一)《江苏省教育评估院学位论文抽检报送清单》纸质版一份(经办人和分管院长签字,且加盖单位公章)和电子版一份(附件2,**学院_江苏省教育评估院学位论文抽检报送清单.doc)。
(二)抽检论文PDF格式电子版一份(论文编号_论文题目.pdf)。
三、报送时间
请各相关单位于10月24日(星期四)下午17:00前,按照要求报送材料至研究生院2#楼203办公室。
四、报送要求
(一)学位论文要求
被抽检学位论文须与授予学位时的存档原文一致。
(二)学术行为审查要求
各相关研究生培养学院在《江苏省教育评估院抽检论文报送清单》中,涉及学术行为审查和学校论文盲审的信息均填写“是”。根据省文件要求,学校将在上报前对被抽检论文再次进行相似度检测。
(三)论文封面要求
为了便于工作,各学院须按“学术型学位的论文封面”、“专业型学位的论文封面”的统一格式制作封面,样式参见附件3,并按说明认真填写封面栏目:
1. 培养单位编号:由省教育评估院统一填写。
2. 申请学位类别:填写“学术学位硕士”或“专业学位硕士”。
3. 学科代码和名称:请按2018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或参照1997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填写。跨学科的学位论文请填写相近的二级学科或专业领域。未设二级学科的,可仅填写“一级学科代码和名称”。未设专业领域的,可仅填写“专业类别代码和名称”。
4. 论文研究方向:请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如果论文涉及跨学科的情况,请务必填写论文的研究方向,以便于论文送审。
5. 论文题目:请据实填写,不得简略。
6. 研究生编号:为五位阿拉伯数字,学校已统一编号,详见附件1。
(四)论文内容要求
1. 论文包括封面、中英文摘要、目录、论文正文、参考文献等学位论文规范必须的内容。原创性声明、致谢、后记等与论文评议无关的内容应删除,若论文附录中有在读期间有发表的论文或研究成果,需隐去作者信息。
2. 封面和论文内容均不得出现学校、导师、作者以及其他有可能辨认出论文来源的字样,统一用*字符号代替隐去的文字。
江苏省教育评估院的学位论文抽检结果不仅是学科、学位点评估和学位点申报的重要参考指标,也是我校研究生招生指标分配的重要依据。对于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检评议出现“不合格”等次,学校将严格按照《江苏师范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评议结果处理办法(试行)》(苏师大研〔2016〕11号)相关条款处理,请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要求做好抽检研究生学位论文上报工作。
联系人:王高峰;联系电话:83403756。
附件: 1.2019年江苏省教育评估院抽检研究生学位论文清单.docx
研究生院
2019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