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精神,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要求,建立健全精准推送就业服务机制,提高毕业生就业率和就业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单位要明确一位领导、一位研究生就业工作联系人负责研究生就业工作。填写本单位2016年毕业研究生就业工作联系人信息表(附件1),经本单位研究生就业工作负责人审核签字后加盖公章;
2.研究生导师作为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要在所指导的研究生求职过程中给予必要的帮助,及时了解研究生的就业意向和求职进展,协助填写2016届毕业研究生求职意向信息汇总表(附件2);
3.请各单位于4月20日前将上述材料纸质版报送至研究生院招生与就业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lilei@jsnu.edu.cn。
联系人:李磊
联系电话:83403100
附件: 1.2016年毕业研究生就业工作联系人信息表.xls
研究生院
2016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