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硕士授权点合格评估省级抽评对象进行在学研究生满意度调查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05-17 浏览:2957

各有关培养单位: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开展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抽评工作的通知》(学位〔2019〕2号)和《江苏省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抽评工作方案》,省教育厅研究生教育处、省教育评估院已组织6家研究生培养单位的代表,按照既定规则和核定名额通过电子摇号形式现场抽取抽评对象,并请厅机关纪委派员现场监察。全省共抽评培养单位32个,抽评硕士学位授权点92个,其中从354个学术学位点中抽取75个、抽取比例为21.18%,从60个专业学位点抽取17个、抽取比例为28.33%,两类学位点抽评总比例为22.22%。对在教育部专项评估或江苏省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存在问题的15个单位适当加大了抽评比例。抽选结果符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学位授予单位抽评比例100%、学位授权点抽评比例不低于20%”的要求,同时遵循了我省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分抽、随机抽取与重点抽查结合、人文社科与自然科学兼顾的既定原则。

        我校在省教育评估院的文件指导下,现就在学研究生满意度调查环节具体事项通知如下,敬请配合:

        一、问卷调查对象

        1.问卷调查覆盖我校6个抽评硕士学位授权点。具体名单见附件1。

        2.接受问卷调查的为相关抽评硕士学位授权点的全部在学硕士研究生,非全日制的也不得低于80%。

        二、问卷调查方式

       (一)请调查对象准确扫描所在一级学科或专业类别的微信调查二维码后在线答题。

       (三)系统自动识别剔除重复答题对象、非本学科点答题人员,并汇总调查结果。

        三、组织工作要求

        1.各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在学硕士研究生满意度调查工作,并及时、准确填报抽评硕士学位授权点的在学研究生信息。表格参见附件2。

        2.及时发送《致在学硕士研究生的一封信》及微信问卷调查二维码(见附件3),组织有关抽评硕士学位授权点的在学硕士研究生参与问卷调查。

        3.严格执行评估纪律,单位和个人不对调查对象进行答题暗示、引导、监控,确保问卷调查信息的真实性。

        4.严明调查答题规范要求,要求硕士研究生准确扫描所在硕士点二维码,准确填写调查基础信息,所填写学号仅防有人误答问卷,决不记名,个人信息保密。

        5.问卷调查截止时间为2019年5月25日24时,参与问卷调查的硕士研究生需在规定时间内认真、及时地完成问卷调查。

        四、工作联系

       (一)联系方式:柳素芬,办公电话:83403757。

       (二)请各培养单位明确主要联系领导、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人的联系方式(附件4)。


研究生院

                             2019年5月17日


附件1 合格评估省级抽评问卷调查硕士学位授权点.docx

附件2 问卷调查硕士学位授权点在学研究生信息汇总表.docx

附件3 致在学硕士研究生的一封信.docx

附件4 硕士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联系通讯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