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2015年江苏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指引>的通知》(苏教助中心〔2015〕7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15年度研究生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是国家完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对困难学生进行帮扶的重要举措,请各培养单位认真组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贷款资助,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金额原则上不超过学费与住宿费之和,且不得突破贷款上限12000元。
三、请各培养单位于5月22日前将助学贷款申请表及生源地贷款情况汇总表(附件1、2)交至研究生事务办公室,生源地贷款情况汇总表(附件2)电子稿发送至 yjyk@jsnu.edu.cn。
联系人:鞠敏,联系电话:83536320
研究生院
201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