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度第二学期研究生教学任务安排工作的通知

作者:研究生院  时间:2016-01-04 浏览:3152

各学部(学院):

为确保研究生培养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2015-2016学年度第二学期研究生公共课及专业课教学任务安排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5级学术学位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公共课已经排定(分别见附件12),请通知相关研究生及时查看并按要求选课。选课时间从201516日(周三)上午9:00111日(周一)上午9:00。因重修、学籍异动等问题没能正常选课的同学,请于18日下午5:00前集中将问题报给各学部(院)研究生秘书,111日由研究生院统一处理。研究生院不直接受理由学生个人提出的选课、调课申请。特别提醒:各研究生在选课前务必仔细阅读附件12的文字说明部分。

二、请承担研究生培养任务的单位根据公共课时间情况安排下学期专业课,并在115日之前将任课教师、上课时间地点等录入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

三、本学期研究生教室仍实行全校性大流动。因研究生公共英语课实行小班教学,23号楼C座教室应首先满足研究生公共课的教学任务。各培养单位根据教室空余使用时间合理安排专业课,具体情况请在登陆系统排课时选择“公共教室”查询。各单位之间的教室可以互借,但不得未经同意私自使用其他单位的研究生教室。教室剩余时间的使用由研究生院统一安排。未提前申请教室的研究生培养单位自行解决研究生专业课教室。

四、课表排定后,不得随意更改。如有变更,请任课教师至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c.jsnu.edu.cn/)“教学培养”—>“下载区”下载调课申请表,由学部(学院)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交到研究生院学位与培养办公室(3号楼304)。研究生院将根据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课表安排研究生教育督导组对公共课、专业课上课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

附件1:2015-2016学年度第二学期学术学位研究生公共课程安排表.xlsx

附件2:2015-2016学年度第二学期专业学位研究生公共课程安排表.xlsx


江苏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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