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全日制教育硕士培养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3号)和《省学位委员会省教育厅关于下达江苏省深化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任务书的通知》(苏学位字〔2015〕11号)的精神,为了探索我校教育硕士培养模式改革,充分发挥中小学在教育硕士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育人作用,更好地体现教育硕士的职业性和实践性特征,进一步提高教育硕士培养质量,经学校研究决定,在我校全日制教育硕士部分方向开展“University-School双主体”(以下简称“U-S双主体”)培养模式改革试点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试点专业
2016年将在2015级学科教学(语文)、学科教学(数学)、学科教学(思政)和学科教学(物理)4个方向首先开展试点工作。
二、日程安排
1. 3月4日上午9:00,在23C101召开“U-S双主体”教学模式改革试点工作动员会,参会人员:2015级试点专业全体研究生(非定向);
2. 3月7日上午8:00,由研究生院集中组织试点专业研究生至江苏师范大学附属实验学校(以下简称附校)报到;
3. 3月7日上午10:00,由附校组织召开试点研究生会议,安排研究生在附校期间的学习工作任务和管理工作;
4. 3月7日—5月27日,试点专业研究生进入附校,置身于真实的教学情境,以“临床式”教学方式,将教育理论与教育实践紧密结合,在实践中学习;
5. 5月30日—6月3日,结合附校对研究生在教育实践过程中的表现及研究生教育实践报告,评定本次实践成绩,并评选出此次改革的优秀研究生。
三、具体实施
1. 研究生住宿及饮食安排:入住附校学生宿舍,3—4人/间,被褥及日常起居用具自理;附校提供洗浴卡及餐卡,费用自理,研究生院将提供适当的伙食和交通补助;
2. 研究生课程安排:专业课由各学院协调,安排至节假日和6月份集中授课;公共课由研究生院统一安排;
3. 研究生导师安排:附校将安排指导教师指导研究生在教育实践过程中的各项活动;研究生的理论知识学习和科研活动由各自导师负责,要求每周至少指导一次;
4. 研究生管理:在附校实践过程中,研究生全权交由附校管理,所有研究生必须服从附校相关管理规定,在校期间表现作为考评因素,纳入实践成绩的考核。
其他未尽事宜,请咨询研究生院培养办兰杰老师(83403082)。
研究生院
2016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