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做好开展教育硕士(职业技术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试点单位确认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5〕22号)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2015年修订)>的通知》(学位〔2015〕4号)精神,国务院学位办将于近期组织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评审教育硕士(职业技术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试点单位,并从2016年起在试点院校开展教育硕士(职业技术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和培养工作。经研究,我校拟申报试点单位。
为做好此次申报工作,现面向各单位征询招生方向意见(招生方向见附件1)。希望各学部(学院)高度重视,认真调研和论证,切实做好教育硕士(职业技术教育)专业学位招生方向的申报论证工作,论证报告格式见附件2。有关要求如下:
1. 填写拟设立招生方向和拟安排招生计划。
2. 论证申请设立招生方向的理由。重点说明申请开展试点工作的工作基础、学科优势和导师团队情况,与试点工作相关专业建设、课程设置及研究生培养情况。
3. 填写与教育硕士(职业技术教育)相关的实践基地,包括企业实践基地、教学实践基地、实验实训条件。
请申报单位于2015年6月16日前上报材料。
联系人:兰杰(lanjie@jsnu.edu.cn),联系电话:83403082
研究生院
2015年6月12日
附件1:
教育硕士(职业技术教育)专业学位招生方向名单
农林牧鱼、资源环境、能源与新能源、土木水利、加工制造、石油化工、轻纺食品、交通运输、信息技术、医药卫生、休闲保健、财经商贸、旅游服务、文化艺术、体育与健身、司法服务、公共管理与服务等。
附件2:拟招收教育硕士(职业技术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论证报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