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学院):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保证研究生学位论文水平,学校将对2015年下半年拟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的学位论文,全部实行双盲送审,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学位论文质量监控工作
1.指导教师严格掌控学位论文的进度与质量
指导教师要对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论文写作规范、学术观点严格要求,确保学位论文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一定理论与实践应用价值。同时,要严格掌控学生学位论文的进度,督促学生按时提交论文。
2.导师组严格把关学位论文的质量
导师组要履行导师组的职责,严把学位论文的质量关,对于学位论文写作不规范、学位论文存在严重问题或导师审阅不合格学位论文,硕士点导师组和指导教师要责令其推迟答辩。
3.培养单位严格执行学位论文相似度检测制度
根据《徐州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相似度检测及处理办法(试行)》(徐师大研〔2010〕34号)的规定,各学部(学院)应汇总硕士学位论文电子版,统一到研究生院进行相似度检测,并制定学位论文相似度检测的实施细则(一般自然科学方向的学位论文相似度应在15%以内准与送审;人文社科方向的学位论文相似度至少20%以内,可以无需修改正常送审;超过50%应按学术不端处理),确保送审评阅的学位论文不涉及抄袭现象。
4.学校严格实行双盲送审制度
本次所有拟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的学位论文(一式一份)由研究生院组织双盲送审,另外两份由各学部(学院)组织送审。专家评审结论分为同意答辩、修改后答辩、重大修改半年后答辩和重新撰写一年后答辩四种。
评审结论为重大修改半年后答辩或重新撰写一年后答辩,即视为学位论文不符合要求,研究生不得参加本次答辩,必须根据评阅人意见作重大修改或重新撰写。修改或重写时间至少3个月。修改或重写后的学位论文必须重新评阅(三份均由研究生院组织双盲审),重新评阅结论均为“同意答辩”者,方可参加学位论文答辩。因盲审达不到要求而推迟答辩后的论文指导、评审等相关费用由研究生本人承担。
二、双盲送审工作时间安排:
1. 10月12日前,拟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必须填写并检查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个人信息模块”和“毕业与学位模块”,通过其中的“预毕业申请模块”提出毕业或者延期申请。各学部(学院)在“毕业管理模块”下的“预毕业申请审核模块”,审核预毕业研究生的学位申请资格(学位英语、学分和论文题目等信息),并上报学位论文电子稿(命名方式:学院+学号+姓名),研究生院对所有学位论文进行相似度检测。提出延期申请的研究生还需向学部(学院)递交《2015年下半年延期情况汇总表》[附1],并说明延期理由,由学部(学院)相关负责人存档、汇总。
2. 10月14日前,各学部(学院)须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的纸质版盲审学位论文(一式一份,双面打印)、纸质版“预毕业申请审核表”(信息管理系统中导出并加盖公章)送交到研究生院。不按要求及时上报学位论文的研究生,不得参加本次答辩。研究生学位论文内容须按照《江苏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范(暂行)》[附2]的要求撰写。《江苏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评议书》[附3]和盲审论文封面[附4]届时可下载(含有专业、研究方向、论文选题、写作时间、提交日期等),论文应有目录、正文、引注、参考文献等,但不得含有本人、导师以及研究生培养单位的相关信息。
3.各学部(学院)自行安排送审学位论文(一式两份,双面打印)的具体送检时间。论文送审时间在10月14日到11月6日之间,根据《徐州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双盲评议及抽检实施办法》(徐师大研〔2009〕26号)的规定,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必须送3位专家评审,其中校外专家至少两名,同等学力、跨专业以及新增硕士点研究生的论文全部由校外专家评审。
三、其它工作
1.学位论文的预答辩工作,由各学部(学院)根据需要自行组织,一般在10月中上旬之前完成。
2. 11月底前完成学位论文答辩。答辩前研究生必须通过研究生管理系统提交答辩申请,各单位网上审核答辩申请。
3.所有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必须于12月1日前再次检查“个人信息模块”和“毕业与学位模块”,特别是其中的“学位授予数据核对”模块,务必全部填写,并保证信息的准确性。毕业后将此信息上报国家相关部门,供社会用人单位查询,如发现个人信息造假,学校将根据相关规定处理。12月2日研究生系统个人信息模块关闭,不再下发文件核实基本信息。
请各学部(学院)按本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各方面工作,严把学位论文质量关,确保2015年下半年硕士学位答辩工作顺利进行。如有疑议,请与研究生院联系。联系人:杨柳,联系电话:83403049,邮箱:yangliu@jsnu.edu.cn。
附件2:江苏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范(暂行).doc
研究生院
2015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