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学校安排,2016年我校寒假时间为1月16日至2月22日,2月23日报到,2月24日(星期三)正式上课。为切实做好寒假期间研究生的安全教育工作,确保广大研究生度过一个平安的假期,按照学校相关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寒假期间研究生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寒假前集中精力对研究生宿舍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对研究生开展防火、防盗、防骗及其他人身安全防范知识教育,增强研究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避免造成意外伤害。
二、研究生寒假留校要经过导师和所在培养单位的同意,留宿期间服从学校的统一管理,严格遵守宿舍管理的各项规定,严禁在宿舍使用电炉、电饭煲、热得快等违章电器;在校做实验的同学要严格遵守实验室的有关规定,杜绝各类意外事故的发生。
三、寒假离校研究生无论身在何处,都要不信谣、不传谣,不参与任何形式的非法活动,自觉维护安全稳定大局和我校研究生的良好形象。
四、严禁研究生培养单位和研究生班级以任何名义组织集体外出旅游活动,严禁研究生搭乘非法营运车辆。
五、研究生导师要加强对所指导研究生的教育和管理,主动关心他们的寒假生活情况,与他们保持联系。
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按照上述要求做好研究生寒假安全教育工作。倡导研究生利用假期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进行社会调查,不断增强社会担当和责任意识,过一个安全、愉快、祥和的假期。
研究生院
2015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