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09-17 浏览:2198

 

各有关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18-2019年江苏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立项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苏学位办〔202115号)以及江苏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项目实施与管理办法,现就做好项目结题工作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我校2018-2019年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立项还未结题的课题,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结题内容

1.研究情况。包括课题研究的基本思路、研究过程和主要创新等。

2.主要成果。包括理论成果、实践成果和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等。

3.经费使用。包括省资助经费、学校支持经费开支情况。

三、结题方式

1.依据课题管理办法,重大课题由省教育厅组织结题验收,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由我校进行结题工作。省教育厅采用随机抽取的形式对委托培养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进行结题工作的课题进行督查。

2.课题负责人须填写《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教学研究与实践课题结题报告书》(见附件2),并附相关成果佐证材料。

3.本次结题工作使用“江苏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信息平台”(http://jsxw.jse.edu.cn/)进行上报。学校审核、评审后,所有拟结题的课题负责人登陆平台上传盖章签字后的PDF版结题报告书和相关成果佐证材料。学校负责在平台上对结题报告进行审核并上传盖章的《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课题结题汇总表》。登录平台的账号和密码另行通知,平台开放时间截止至20211030日,请各课题负责人及时上报。

四、结题安排

1.1012日前,课题负责人提出结题申请,并将结题材料上交至相关学院。课题负责人填写《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教学研究与实践课题结题报告书》,并附相关成果佐证材料。报告书纸质材料一式2份和电子稿1份,佐证纸质材料1份。

2.1015日前,学院初审。学院负责填写审核意见,签字、盖章,并将结题材料报送至研究生院。

3.1022日前,研究院审核、评审。研究生院负责组织专家,负责对结题报告进行评审,并提出审核、评审意见。

4.1023-30日,研究生院反馈评审意见和结题报告书,课题负责人按照登录账号和密码登录平台上传报告书和佐证材料,研究生院负责在平台审核后提交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1.2019年的课题今年必须结题,除特殊情况外,凡逾期未结题或结题“不合格”的,将取消课题立项、收回资助经费并公开通报。

2.我校可按照课题研究质量推荐申报优秀课题,原则上不推荐延期的课题,推荐比例不超过本年度结题课题总数的15%;省教育厅将对推荐的课题进行审核评价。

3.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将为课题完成者颁发结题证书。

 

联系人:刘丽,联系电话:83656222,邮箱:liuli@jsnu.edu.cn

  

附件:1. 2021年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课题结题名单.xlsx

            2. 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教学研究与实践课题结题报告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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