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享受加分政策考生提交证明材料的通知

作者:研招办  时间:2021-03-10 浏览:17213

各相关考生:

根据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有如下项目享受加分政策: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目加分。


请报考我2021年硕士研究生、且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考生2021年315前将证明材料(身份证复印件、服务期满考核证明复印件、聘用合同复印件通过EMS或顺丰快递至江苏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我校将对加分项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核实,审核无误后将予以加分。考生若加分后仍不能达到国家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则无须提交材料。


邮寄地址: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上海路101号钟楼2#204室

人:江苏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编:221116

联系电话:0516-83403083

 

江苏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21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