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四届全国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2-11-07 浏览:1097

各教育硕士培养单位:

为贯彻落实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推动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开发与案例教学工作,根据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四届全国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教指委发〔2021〕10号)的要求,现就开展第四届全国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征集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案例形式

征集教学案例为文字案例,目前不接受视频案例。

二、征集对象与范围

1.征集工作主要面向高校教师,不接受硕士研究生为第一作者的教学案例。

2.征集工作面向教育专业学位硕士层次的所有专业领域。

三、征集要求

1. 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 以《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入库标准》(附件1)为依据,紧密结合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教学需要。

3. 不存在著作权争议,未被国内外其他案例机构收录,也未正式发表过。

四、案例征集程序与评审工作

1.学院组织初评推荐,每个教育硕士培养学院至少推荐1篇, 其中教育科学学院(教师教育学院)至少推荐3篇。

2.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对各单位报送的教学案例进行评审,最多向全国教指委择优推荐10篇教学案例。通过学校评审并获得推荐的教学案例,由第一作者负责上传到“中国专业学位教学案例中心案例库”(https://ccc.chinadegrees.com.cn/)。第一作者须打印《中国专业学位案例作者授权书》(附件2)并签字扫描后上传至评审系统。

3. 教指委评审分为资格审查和专家评议两个阶段。资格审查主要审查教学案例等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意识形态、体例格式等问题。专家评议包括系统评审和会议评审两个环节。

通过评审的教学案例,将收录至中国专业学位教学案例中心案例库。

五、时间安排

1.请各学院于2022年1月8日前将教学案例和教学案例汇总表(附件3)等相关材料纸质档(一份)交至研究生院办公室(2号楼203室),电子档(格式分别为“学院+教学案例”和“学院+教学案例汇总表”)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所有提交的教学案例须严格遵照统一的结构与体例格式要求(见附件4)。

2.2022年2月25日前,研究生院完成校内教学案例专家评审工作。

案例教学是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必备环节,高质量的专业学位教学案例是提高教育硕士研究生实践能力的根本保证。入选“中国专业学位教学案例中心案例库”是我校高水平大学“高峰计划”建设的任务要求,也是教育硕士学位点评估的重要指标。务请相关学院高度重视,切实做好教学案例推荐工作。

联系人:孟媛;联系电话:15952232232

邮箱:mengyuan@jsnu.edu.cn

 

附件:1.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入库标准

2.中国专业学位案例作者授权书

3.教学案例汇总表

4.教学案例基本结构与体例格式要求

 

 

  研究生院          

2021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