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课程期末考试相关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06-18 浏览:4303

各学院、相关研究生:

本学期研究生课堂教学任务即将结束,现将相关课程的期末考试工作安排如下

公共课考试由研究生院负责组织和实施,具体安排见附件1专业课等其它课程考试由各学院负责组织和实施,考试时间由各学院自行安排。请各学院提前拟定好专业课考试安排表(附件2),并于考试前一周将电子稿发送至指定信箱(lanjie@jsnu.edu.cn),以便研究生院组织督导专家进行检查。

研究生课程期末考试成绩录入及课程考核相关材料上交学院存档的时间截止至2019912日下午500,届时系统关闭。下学期初研究生院将公布“未录入成绩的课程名单”,同时根据各专业培养方案,审核每个研究生培养计划完成情况。

请各相关研究生认真复习,做好考试准备。

特别提醒:

1. 各学院应根据学校工作整体部署,结合本单位教学工作进度,全面做好期末考试组织安排工作,特别要做好学生考风考纪宣传教育工作,组织研究生认真学习《江苏师范大学研究生考场规则(暂行)》(附件3)和《江苏师范大学研究生违纪处分规定(2017年修订)》(附件4)等文件,杜绝考试违纪舞弊现象。

2. 研究生在一门课程中缺课(含请假等)达到该课程总学时的三分之一及以上者,不得参加当年该门课程的考试或考查,须跟随下一年级重修该门课程。任课老师务必在课程结束后一周内做好学生考试资格的审核,将应取消考试资格的学生名单(注明原因)送交至研究生秘书处,并告知相关研究生。

3. 各学院应督促研究生按时参加各门课程考试,因故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研究生,必须至少提前3天申请缓考(请登陆个人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点击“培养管理”-->“课程缓考申请”)。公共课由研究生院审批,专业课由所在学院审批,申请缓考获得同意后方能缓考。擅自不参加考试或考试作弊者,所修课程一律按零分计,且该课程必须重修。

附件:

1.2018-2019-2学期研究生公共课期末考试安排表.xls

2.2018-2019-2学期研究生专业课期末考试安排.xlsx

3.江苏师范大学研究生考场规则(暂行).docx

4.江苏师范大学研究生违纪处分规定(2017年修订).doc


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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