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教育督导工作的通知

作者:研究生院  时间:2019-04-03 浏览:1266

各学院:

本学期研究生教育督导工作已启动。为迎接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本学期督导内容包含常规督导和专项督导两类。常规督导工作为研究生课程教学、期末考试、论文开题、预答辩及答辩等培养过程督查。专项督导工作为研究生培养过程档案材料督查。为保证督导工作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常规督导工作

1. 督导组将根据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的课表,检查本学期各学院开设的研究生学位课程。任课教师如需调课,请提前2天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填写调课申请,经学院及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学院应及时将调课信息反馈给督导专家。私自调课或停课按教学事故处理。

2. 学院应在论文答辩(开题、预答辩)一周前将日程安排表发送给督导专家。督导的重点为答辩组织的规范性、答辩环节的完整性等。请各学院在答辩当天为督导专家准备一份与答辩专家组成员一致的材料,以供督查。

3. 核心课程期末考核材料抽查(目录见附件1)。本项工作将与专项督导工作同时开展,请各学院提前准备好以下材料:①期末考试命题试卷(考试课程)或课程论文命题(考查课程);②学生答题卷;③课程考核记录表;④考试成绩单;⑤平时成绩记录表等。材料务必用档案袋封装,并在档案袋封面上张贴课程相关信息(附件2)。

二、专项督导工作

专项督导工作为研究生培养过程档案材料督查。督查内容包含研究生档案室建设情况、教学过程材料、教育成果材料及学位论文材料归档情况等。督查目的是为了迎接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促进研究生培养过程材料档案室的规范化建设。本次督查结果不列入学院各类考评标准范围内。

研究生院将在每个学院抽取两个专业进行教学过程材料归档和学位论文材料归档情况督查。请各学院按照抽取专业目录和材料清单(附件3)提前做好准备。

三、时间安排

督导专家将在4月25日至5月17日之间至各学院检查,具体督查时间由各学院与督导专家协商确定,并报研究生院备案。督导专家根据《江苏师范大学研究生培养过程档案材料督查表》(附件4)对督查情况进行评价。督查结果由研究生院统一汇总后反馈给各学院。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积极配合研究生教育专家督导组开展本学期督导工作。对督导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响应并提出整改方案。研究生院将不定时检查整改进度,以保证督导的效果。

附件1:2018-2019-1学期研究生核心课程期末考核材料抽查目录.xlsx

附件2: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专业核心课程期末考核材料封面.xlsx

附件3:2019年研究生培养过程档案材料督查专业目录及材料清单.xlsx

附件4:江苏师范大学研究生培养过程档案材料督查表.docx

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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